近段時間,多地調整煙花爆竹禁燃政策。從上世紀90年代一些城市率先禁燃煙花爆竹開始,“禁燃令”在我國實施多年,與之相適應的安全監管政策、辦法不斷完善。今年一些地方為“禁燃令”松綁后,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一方面會面臨監管職責、懲處要求等的調整和更新,另一方面還要避免因兩地位置相鄰、燃放煙花爆竹政策截然不同等造成的管理混亂和監管盲區。
煙花爆竹畢竟屬于危險品,涉及生產、運輸、存儲、售賣、燃放等諸多環節,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,都有可能引發事故。因此,必須對其實施全鏈條安全管理。通常,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,并不一定生產煙花爆竹,也不一定有存儲倉庫。一些地方為“禁燃令”松綁后,異地調貨、運輸、存儲、銷售等環節安全風險提高,非法生產存儲經營等現象可能回潮。
對于調整政策的地方來說,相關部門在調整政策前,就要通盤考慮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問題,如明確誰來管、怎么管、管什么等事項,做到科學分工、權責明晰,切實把監管責任劃分清楚、聯合執法落到實處,打有準備之仗。對于政策截然不同的相鄰地區來說,需在把相應政策、要求講明白、落實好的同時,加強彼此間的溝通協調,避免執法“誤傷”,或被違法人員鉆空子。
安全管理手段千千萬。調整政策后,相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,查找癥結所在,以有效管用的措施,破解相關企業難題,共同助力安全管理。
當然,群眾燃放環節也是煙花爆竹監管的難點和重點。燃放不當,危險性很大??梢园严嚓P注意事項、安全燃放知識,通過基層社區微信工作群向居民宣傳普及,在禁放區域設立醒目警示告知牌。
調整“禁燃令”,體現了“為人民服務”的理念,也考驗著基層政府“人性化管理、精細化服務”的能力。“解禁”不應一蹴而就,更不能“一放了之”。把“禁燃令”松綁后的安全風險想細想全想到位,因時而動、順勢而為,才能讓群眾燃放花炮更安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