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扎實推進人民調解工作,維護社會和諧穩定,韓城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員作用,采取多措并舉的方式,扎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,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、消除在萌芽狀態。
一是加強業務知識培訓,提升調解隊伍專業能力。通過開展“人民調解法”“四聯調解”工作法“法律明白人”等系列培訓活動,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員專業能力,嚴格規范各項規章制度,以便民、利民、為民為宗旨,加強人民調解管理,增強調解員素質,規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程序,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、規范化軌道。
二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,提升人民調解知曉率。通過開展“3.8”婦女權益保障法、“3.15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、“黃河保護法”宣傳月等活動,開展圍繞婚姻家庭、土地糾紛等與群眾息息相關的生活問題普法宣傳,在過往行人密集場所發放普法宣傳資料,宣傳安全生產、外出務工、居家安全常識等相關法律知識,通過發放以案釋法手冊讓轄區居民學法、用法、守法,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。
三是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 ,提升社會大局穩定。深入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常態化,按照“早排查、早發現、早控制、早解決”原則,將工作重點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預防,特別是在節假日、重大會議等敏感節點期間,超前謀劃,及時掌握重點管控人群,重點矛盾糾紛情況和社會不安定因素。對重點領域、重點人員、重點事件開展全方位、多層次拉網式排查,對苗頭性糾紛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調處,認真分析原因,及時制定化解方案,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開展“四調聯解”,集中時間、集中力量、集中精力調處化解,堅決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,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。